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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視日前報道稱,自2005年到2012年,房地產開發企業應交未交的土地增值稅總額超過3.8萬億元,瞬間引爆網上爭論。房產高管任志強不僅發表8條意見反駁,還聲稱要起訴;國稅總局方面也有負責人士26日表示,土地增值稅巨額欠稅一說存在誤讀。儘管如此,社會輿論依然懷有疑問:既然土地增值稅征收嚴重依賴工程在建情況而“應繳未繳”,預徵和清償過程的尋租環節是否存在漏稅黑洞呢?
  判斷惡性漏稅黑洞存在與否有兩個原則。一是機會成本原則,一是壟斷報酬原則。從近8年的統計數據粗略來看,我國房地產銷售額為31萬億元,按照房價和地價各一半匡算,土地運營收入約為15萬億元。土地增值稅的最佳參考稅率是其他行業征收的營業稅,按照其5.75%的稅率,參考收益應該在8600億左右,而我國同期8年的土地增值稅收益約為9000億元,相差不大。這就說明,雖然房地產業被媒體和公眾視為“暴利”行業,但土地增值稅的稅率貢獻不比其他行業偏離多少。給定中國征收與繳付制度前提,該行業惡性漏稅黑洞不太可能存在。
  從壟斷報酬原則來看,稅收黑洞也很難存在於土地增值稅的征收流程中。一方面,土地運營行業並不能輕易獲取壟斷性暴利。在我國70個大中城市的土地運營中確實有超額收益項目存在,但行業代表性不強。前兩年北京商品房平均價格為2萬元,其中1萬元為土地價格,2500元為材料和勞動成本,2500元為資金成本,加上稅收和滯銷成本,平均利率約為12.5%,這不算是暴利收益的利潤率。
  另外,除了個別一線城市,我國600個城市和約2000個縣城的土地價格,並不高得離譜。而且房地產企業與石油、電力行業不同,其企業數量是一個統計大數,行業內缺乏可以作為壟斷者來觀察的對象和案例。倒是地產市場的出售者——地方土地整理中心是個壟斷銷售商,但其收入都進入財政口子,通過各種發展政策,流入城市建設和基礎設施重大項目中。我國地產市場的大管家是政府,這種財稅流程擠出了稅收黑洞。
  可見,央視報道顯然有瑕疵,外界猜測的稅收黑洞是一種“誤讀”。但央視報道依然有積極的一面,那就是它提醒人們關註土地增值稅征收過程中的制度漏洞。
  首先,土地增值稅的稽收嚴重依賴對土地增值部分的估計,而征收、繳付雙方的主觀因素扮演了不小的角色。當土地市場僅僅停留在“招、拍、掛”水平上,缺乏相應的要素市場作參考時,土地價格很容易成為一個看得見但又看不透的黑箱。其次,房地產土地增值稅實行“預徵制”,但政府預繳土地增值稅和企業通過財務做賬來拖延項目結束期成為孿生姊妹,不僅會創造更多的討價還價細節,而且圍繞稅收差額部分依然存在很多灰色地帶,助長了房企的僥幸和尋租心理。
  即使媒體有時候受限於專業知識水平、資料彙集分析能力以及視野因素,吹錯了越位,這種“吹哨子”的精神依然值得鼓勵。假如沒有央視報道引發房企、稅務部門回應,人們可能會繼續臆測“黑洞”,通過詛咒式地譴責惡性尋租,用語言和憤怒去替代推動制度創新的努力,忽略客觀存在的制度漏洞。
  我非常期待這次圍繞土地增值稅的“誤讀”會帶來積極效果,推動要素市場的改革。我們應有理性智慧,把關註的重點從土地增值稅的稅率和稅額、“應繳未繳”數值、有無稅收黑洞,轉移到推動財稅制度創新上來。▲(作者是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
(編輯: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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